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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零关税原辅料清单扩增189项

发布:2021-12-27 18:14,更新:2023-11-04 00:00

12月24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

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在原169项的基础上

增加鲜榴莲、氯乙烯

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


通知具体内容为:增加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相关部门应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充分评估产业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使用“零关税”原辅料。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此,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增至356项。


去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海南自贸港首张“零关税”商品清单发布。企业界人士纷纷表示,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出台具有重要意义,政策红利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引导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集聚,夯实海南实体经济基础,促进服务业发展,推进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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